近日,稻城县监委工作组前往县牧区寄宿制学校,组织召开校委会,现场宣布解除洛某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。
洛某在任稻城县中学校长期间,由于管理失职,导致县中学连续发生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,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、撤销领导职务并调离至县牧区寄宿制学校任一般教师。
“刚被处分的时候,觉得自己遭得有点冤。后来,在组织的教育下,我明白了虽然这些问题不是我主观造成的,但是自己作为领导,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洛某说到。
在新的岗位上,洛某坚持认真工作,先后参与省州教育课题研究和各类学术活动,并利用语言和专业优势,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政策法规宣讲。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,洛某能认真检讨自身的过失、反思自己的错误,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。
“刚到我们学校的时候他还是有些失落,但慢慢地还是就转变过来了,工作热情也有了,和同事关系处得非常好,学校有啥子安排他也积极参与,后来精神状态也非常好了。”洛某的同事说。
在与工作组交谈时,洛某说道:“今天,县监委的同志亲自来宣布解除我处分,这是组织上对我的关心和信任,压在心头多久的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,以后我会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来完成组织交办的每一项工作。”
去年5月,州委下发《甘孜州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》以来,稻城县纪委监委认真抓落实,坚持“问责与免责并行、惩治与保护齐下”,既支持改革、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误,又防止纪律“松绑”、作风“减压”,最大限度地保护那些勇于改革创新、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。今年以来,稻城县纪委监委共到5个单位对6名受处分人员宣布解除处分决定。下一步,县纪委监委还将对解除处分人员进行教育回访,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呼声诉求。
“我们开展执纪监督是要惩前毖后,而不是‘断后’,必须准确把握‘严管’与‘厚爱’。用‘严管’做到查处一个案件、教育一批干部、建立一套制度、规范一个单位、治理一个源头的目标。用‘厚爱’对犯错误的同志在思想上引导、工作上鼓励、生活上关怀,帮助他们放下包袱,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。”稻城县监委负责人在宣布解除处分决定后说到。
来源:稻城县纪委监委
编辑:甘小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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